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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国奥运奖牌得主需缴税 菲尔普斯税金达5.5万美元 [打印本頁]

作者: leomiao    時間: 2016-8-17 09:36
標題: 美国奥运奖牌得主需缴税 菲尔普斯税金达5.5万美元

据《今日美国》杂志8月16日报道,泳坛名将菲尔普斯游得再快也没有美国对他获得的奖牌征税的速度快。菲尔普斯此次需要为5金1银纳税5.5万美元(约合36.5万元人民币)。

  所有美国运动员获奖后不仅有奖牌还有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奖励的现金:金牌奖金2.5万美元(约16.6万元);银牌奖金1.5万美元(约10万元);铜牌奖金1万美元(约6.6万元),这些都被视作收入,因此和诺贝尔奖得主一样,获奖运动员也需要纳税。

  根据美国税制改革协会(Americans for Tax Reform),“获奖税率”最高可按国内收入最高的人群征税,达39.6%,那么一块金牌就意味着9900美元(约6.6万元)的税款,银牌5940美元(约3.9万元),铜牌3960美元(约2.6万元)。不过运动员的训练费用可以抵扣税款。奖牌本身按照材质价格也是征税的,金牌价值约600美元,银牌300美元,铜牌征税微乎其微。如果运动员选择卖掉奖牌,那么变卖所得的收入也需要纳税。


美国国会也曾希望为运动员争取免税,但提案最终以失败告终。今年,一个相似的议案在7月通过了参议院批准。议员表示:“奥运会和残奥会运动员应该操心的是怎么赢比赛,而不是会不会因为得奖而破产”。

作者: dyc1148    時間: 2016-8-17 10:04
所以说外国的月亮也不是特别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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